by 陈子禾
对于授课教师的工作绩效的衡量,可以分以下几个方面来衡量。
1、上课规范程度(权重:20%)
包括是否能按时上/下课, 普通话规范程度,是否经常课上接听手机,是否经常因教师原因更改教学时间等。
2、课程内容评估(权重50%)
包括:(1)是否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如有超出教学计划的内容,评估其必要性。
(2)课堂内容连贯性。是否能将教学计划内的内容连贯组织。不应出现将前几章重点公式推导一遍后就鼓励学生自己学的情况。
(3)教学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如能否反映最新科学进展,修改课本上过时的内容。
3、学生反映(权重30%)
包括:(1)课程受学生欢迎程度。毕竟课是给学生上的,学生的欢迎程度可以反映老师的教学能力或者人格魅力等。
(2)学生的收获。这个比较重要,因为使学生学到东西才是教学的目的。
(3)作业负担。这个必须有……联系是必要的,但是课业负担一定要适量啊……适量(尤其是某代数课,不堪回首的记忆……)
(4)考前表现。这个主要是评估老师是否在考前给学生以强烈的恐吓。不能为了引起学生重视而蓄意给以“这次考试你们一般过不了”的心理暗示。
最终评估结果由以上各项结果综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