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交易税上,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均为单向征收。
在收取证券交易税的20个国家中,仅澳大利亚、中国(包括中国香港)两个国家,为双向收取证券交易税。
美国:曾设置证券交易税,为了提高市场的流动性,繁荣证券市场,克林顿*继承了里根*的税改政策,在上个世纪最后10年,逐步地取消了证券交易税。
韩国:只对证券交易的卖方征收0.3%的证券交易税。
日本:日本税法规定,证券交易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单向收取,税率最高为0.3%,最低为0.01%,对债券类和股票类交易,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实行差别税率,以限制场外交易,合理证券构成,对*债券则免税。除此之外,日本税法还规定,在证券交易环节除征收一道证券交易税外,还征收一道印花税,印花税实行差别固定税额,对500万日元以下的征收200日元,1000万日元以下征1000日元,5000万日元以下征2000日元,100亿以下的征1万日元,超过征收2万日元。
西班牙:对证券的卖方征收不超过0.11%的证券交易税,但同时又规定了相应的起征点,即只对超过200万比塞塔的部分征收;
比利时:对*债券征收0.009%的税款,非*债券为0.014%,对上市股票征收0.035%的交易税;
意大利:每10万里拉股票交易缴纳50-75里拉的印花税,即0.05~0.075‰,每10万里拉的债券缴纳20-30里拉的印花税,每10万里拉的*债券缴纳2.5里拉的印花税;
新加坡:对交易的买方征收0.2%的转手费用,同时征收0.1%的印花税;
法国:目前的股票交易税根据交易额按比例缴纳,交易额小于15.3万欧元缴纳0.3%,交易额超过15.3万欧元则缴纳0.15%。此外,股市交易所得还须缴纳资本利得税。2005年,法国*已经取消了市值低于1.5亿欧元的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