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JS OO如是观

时间:2021-10-22 23:19:54

很久没写博客了,突然想起 JS 的 OO 自己有一个想法,并实现了,于是就拿来作新博文的内容。

关于 JS 的 OO,这里有一份列表,均是我以前总结这方面的心得与体会,不正之处,应要提出。

纵观多少 JS OO 实现的方法,其内部总有些不足。我在项目试过的也有,一直以来不太满意。有什么不足和不满意?——我在过往的博文都有提了提……

本文所介绍的方法,立足于经典的 JS 类写法,对其扩充了重载方法(overload)之实现,而又仍然使用 JS prototype 原型继承的模式来处理继承的。因此,两个旧的用法(经典类写法与 prototype继承) 与一个新实现“重载”,则“重载”为该方法的亮点,其他之外并无甚特别之处。

一、如何封装?

首先说说经典的 JS 类写法。本方法中采用“经典”的类写法,也只能使用这写法,其他的写法均无效。所谓“经典”写法,就是我们最开始学习js时,通常教科书跟你说的那种写法(例子一):

而不是修改原型对象的方法:

貌似现在越来越少人采用第一种也就是经典的写法。难道这是要突出 JS “原型继承”的本质才推崇第二种写法的吗?不得而知,总之大家喜欢就是了。但在本文介绍的 JS OO 继承方法中,却一律采用第一种也就是经典的写法。这样子,比较像 Java 的类哦~呵呵。

再讲一下“例子一”部分。类 myClass 中,注释 private local variablies 所指为私有内部变量,以“var”开头则外界不可以访问,反之,通过 this 分配的变量或方法,则可为外界所访问。请注意 this.publicMehtod = privateMethod 这里,无论私有方法还是公有方法,均指向同一个函数。当然,这里举的是特例,一般我们还是拆分来写。

把代码写成类就是为了更好地封装,形成 API 供调用。到这里我们明确封装方式为经典的 JS 类写法,紧接着,就是继承。

二、如何继承?

JS 只有一种继承方式,那自然是原型继承。设有两个类,base 基类和 son 子类,son 类是 base 类的派生类。这样完成了一次继承:

每定义一次新类,都会保存父类其实例的拷贝。父类对于子类来说,都是唯一的。上述过程非常简单,但是下面我给出的方案中,会稍微复杂一些,加入一个 superObjs 的数组,数组保存所有父类。代码如下:

加入 superObjs 的数组有什么用途?这里按下不表,权作一伏笔,后面有用。

到这里整体上依然没有任何新意。究竟我们在干什么?呵呵,当然接下来就要揭示问题的所在了。

经典封装、继承的写法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不允许方法的重载,简单说,就是后面的类,相同名称的方法会覆盖的原来前面类相同名称的方法。覆盖的这一时刻发生在 new 子类() 的时候。

浮现出了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还是有办法的。请见下列源码:

前面所说的“伏笔”就是为了方法重载而设的。受时间所限,今日先帖帖源码,容小弟日后再添教程详述之(有新念头,旧想法被推翻。)。

三、如何多态?

多态即多继承。然而多态的问题,我尚未作深入调查。只是知道有一点,用 fn.apply/call 的方法可以强制指定 this 对象指针,所以用来作多态亦未尝不可,即:

若说这就是“多态”,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牵强,——我也同意,但我仍认为,这是一个比较便捷的方法,算是一个思路。但仍觉得作为真正的多态来说,还是不太贴切,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吧。

附继承方法的完整代码:

希望我的一点点拙见,能给各位朋友一小点点帮助。不知大家是否领情,不过这里又让各路大神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