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类与子类都有静态代码块和构造函数的时候,执行顺序如下:
父类静态代码块 > 子类静态代码块 java虚拟机加载类时,就会执行该块代码。
父类构造函数 > 子类构造函数 (先有父亲,后有孩子)
如果是多级继承关系的话,高层的父类首先执行,然后依次递减。
总结:静态优先执行,父类优先于子类执行。 静态代码块是在JVM加载类的时候执行的,而且静态代码块执行且仅执行一次
public class Extends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emofather fa = new demoson();
fa = new demoson();
}
}
class demofather {
static {
System.out.print(1);
}
public demofather() {
System.out.print(2);
}
}
class demoson extends demofather {
static {
System.out.print("a");
}
public demoson() {
System.out.print("b");
}
}
运行结果为:1a2b2b
几大原则
一、静态成员变量(Static)
1、静态成员变量为类变量,所有对象共享同一内存空间
2、静态成员变量的声明和定义仅在首次加载类时执行一次
3、首次加载类时首先对所有静态成员变量根据类型默认赋初值,然后再对有右值的附右值
二、静态初始块
1、静态初始化块仅在首次加载类时执行一次
······多个静态成员变量与静态始化快参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
三、动态成员变量
1、动态成员变量定义在每次实例化对象时在构造函数之前执行
四、动态初始化块
1、动态初始化块在每次实例化对象时在构造函数之前执行
······多个动态成员变量与动态初始化块参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
总结:总的来说,在不涉及继承的前提下,当首次加载类时,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1、按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
2、按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动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
3、执行构造函数
再次实例化对象时只执行第2、3步即可
············成员变量与定义与初始化块先于构造函数执行·········
五、当涉及到继承时,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1、执行父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执行子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
2、执行父类的非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执行父类构造方法
3、执行子类的非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执行子类构造方法
另:父类构造方法中用到的方法如果已被子类重写,那么在构造子类对象时在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中使用子类重写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