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个极其烦躁的问题,一个jar包中的一个方法,要求函数中要求传入一个String类型的参数,用于指示文件所在的路径.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完全不知道他需要的路径是绝对路径还是相对路径,所以我尝试了很多地址都宣告失败。不是报地址错误就是报文件找不到。
于是我找到了一个比较笨的办法,在你的代码前面写上如下的代码
File file = new File(“a.txt”);
File.createNewFile();
然后运行你的代码之后,在你的电脑上面搜索a.txt文件,然后找到之后就是需要的路径了。
很多人都说,io.file的默认路径不就是jvm所存在的路径吗,但是我们现在一般都会使用IED来办公,我使用的myeclipse就不会使用我默认装的jdk,而是使用它自己的,所以最终我找到的目录是在MyEclipse里面的,所以这个目录确实很难找。
当然这样的问题也极其的少见,只是遇到了就顺便记录一下。
下面是记录java.io.File的相对路径和绝对路径的博文,也是这篇博文带给我的灵感。
File类是用来构造文件或文件夹的类,在其构造函数中要求传入一个String类型的参数,用于指示文件所在的路径.以前一直使用绝对路径作为参数,其实这里也可以使用相对路径.使用绝对路径不用说,很容易就能定位到文件,那么使用了相对路径jvm如何定位文件的呢?
按照jdk Doc上的说法”绝对路径名是完整的路径名,不需要任何其他信息就可以定位自身表示的文件。相反,相对路径名必须使用来自其他路径名的信息进行解释。默认 情况下,java.io 包中的类总是根据当前用户目录来分析相对路径名。此目录由系统属性 user.dir 指定,通常是 Java 虚拟机的调用目录.”
相对路径顾名思义,相对于某个路径,那么究竟相对于什么路径我们必须弄明白.按照上面jdk文档上讲的这个路径是”当前用户目录”也就是”java虚拟机的调用目录”.更明白的说这个路径其实是我们在哪里调用jvm的路径.举个例子:
假设有一java源文件Example.java在d盘根目录下,该文件不含package信息.我们进入命令行窗口,然后使用”d:”命令切换到 d盘根 目录下,然后用”javac Example.java”来编译此文件,编译无错后,会在d盘根目录下自动生成”Example.class”文件.我们在调用”java Example”来运行该程序.此时我们已经启动了一个jvm,这个jvm是在d盘根目录下被启动的,所以此jvm所加载的程序中File类的相对路径也 就是相对这个路径的,即d盘根目录:D:\.同时” 当前用户目录”也是D:\.在System.getProperty(“user.dir”);系统变量”user.dir”存放的也是这个值.
我们可以多做几次试验,把”Example.class”移动到不同路径下,同时在那些路径下,执行”java Example”命令启动jvm,我们会发现这个”当前用户目录”是不断变化的,它的路径始终和我们在哪启动jvm的路径是一致的.
搞清了这些,我们可以使用相对路径来创建文件,例如:
File file = new File(“a.txt”);
File.createNewFile();
假设jvm是在”D:\”下启动的,那么a.txt就会生成在D:\a.txt;
此外,这个参数还可以使用一些常用的路径表示方法,例如”.”或”.\”代表当前目录,这个目录也就是jvm启动路径.所以如下代码能得到当前目录完整路径:
File f = new File(“.”);
String absolutePath = f.getAbsolutePath();
System.out.println(absolutePath);//D:\
最后要说说在eclipse中的情况:
Eclipse中启动jvm都是在项目根路径上启动的.比如有个项目名为blog,其完整路径为:D:\work\IDE\workspace \blog.那么这个路径就是jvm的启动路径了.所以以上代码如果在eclipse里运行,则输出结果为” D:\work\IDE\workspace\blog.”
Tomcat中的情况.
如果在tomcat中运行web应用,此时,如果我们在某个类中使用如下代码:
File f = new File(“.”);
String absolutePath = f.getAbsolutePath();
System.out.println(absolutePath);
那么输出的将是tomcat下的bin目录.我的机器就是” D:\work\server\jakarta-tomcat-5.0.28\bin\.”,由此可以看出tomcat服务器是在bin目录下启动jvm 的.其实是在bin目录下的” catalina.bat”文件中启动jvm的.
博文转载自:http://www.cnblogs.com/qiuh/archive/2013/04/07/300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