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设计的SOLID原则

时间:2022-03-07 19:58:15

SOLID原则是面向对象范式的核心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le Principle, SRP):对于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其基础是内聚,表示类完成单一功能的程度。
  2. 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类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是SOLID原则中最重要的一个。OCP 的一个原则就是将类之间的耦合到抽象级别。
  3. Liskov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子类型应该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型。为了使用LSP,必须要遵循OCP ,违反了LSP 同时也就会违反OCP ,但反过来并不成立。OCP 的关注焦点是抽象耦合, 而LSP 尽管也很依赖抽象耦合,但它还严重依赖前置条件(precondition)和后置条件(postcondition)。前置条件是指方法调用前必须要满足的契约,后置条件在方法完成是必须为真。如果前置条件不满足,方法不应该调用;如果后置条件不满足,方法不应该返回。
  4.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依赖抽象体,不要依赖固定的类。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众多的接口要优于单一的、通用性的接口。
  6. 组合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优先选择对象的多态组合而不是继承。

模块内聚

  高内聚的模块更易于理解、维护和重用。内聚是一个定性的测量,很难进行客观的评定。

  在软件开发中会根据变化频率和重用间关系进行打包,在开发生命周期的早期,系统不稳定而且变化很多,此时应该基于变化的频率打包而不是根据重用打包。当系统逐渐稳定后,再关注基于重用打包,此时变化少得多。

物理分层

  最常见的分层模式为展现、业务逻辑以及数据访问三层。但是每个分层中可能会有多个等级。

  展现层负责构造和渲染用户界面。业务逻辑或领域层包含业务对象,而数据访问层会封装持久化的数据存储以及外部系统的访问。

发布接口

  接口要更接近使用它们的类,

  发布接口是由导出包中公开类的公开方法组成的,它可以被其他的模块调用。

  使用标准的JAVA,阻止外部类访问你不想公开的类或方法的最简单方式就是使用接口。接口定义了想暴露的方法,而模块中的实现可以定义其他的公开方法。模块的用户应该使用接口进行交互,而不是使用实现。如果不使用转型,模块的用户将不能调用实现类中的方法。

外部配置

  外部化配置增加了模块的可重用性,但是降低了可用性。针对环境上下文配置模块方式多种:

  1. 配置信息包含在模块中:优势是在模块的默认上下文中很易于使用,不足在于这个默认配置很可能在其他的上下文中不能正常工作。
  2. 配置文件没有部署在模块中,但在初始化的时候将它提供给了模块:优势在于模块不再与它的上下文相耦合并且能够跨上下文重用。但是模块每次用于新环境时,必须要提供配置信息。

模块门面

  借助模块门面,可以保持一种平衡,也就是创建高重用性的细粒度和轻量级模块,同时又能为开发人员提供便利的方式使用这一组模块。但模块门面所增加的依赖会加大部署相关的复杂性。

抽象化模块

  通过在新的模块中,定义新的类来实现或扩展抽象体,能够更容易地扩展和维护应用。只依赖模块的抽象元素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创建实现类的实例时不能再使用new关键字了。作为替代,有如下方案:

  1. 对象工厂(object factory):可以避免依赖模块中具体元素。首先,工厂是应用中唯一引用具体类的地方,添加新的具体类来扩展抽象体会很容易;其次,如果有一些与创建实例相关的规则,那么这些规则就会被封装在工厂中,如果规则发生变化,只需维护一个地方。
  2. 动态创建(dynamic creation):某些情况下,使用Class类比对象工厂更合适。如下场景下会更好:第一种,在Web应用程序中,如果想在服务器启动的时候创建一些特定的类,可以使用Class类并且在启动属性文件中指定要实例化的具体类,通过指定新的类并将其全限定名设置在适当的属性文件中,这样就能够在服务器启动的时候,创建新的类并将其插入应用中;第二种,当使用抽象工厂模式(GOF)时,对于指定如何创建具体的工厂来说,将其指定在属性文件中也是很有用处的。在大多数的场景下,使用对象工厂方式比较多,但也有很多依赖注入框架,如Spring。
  3. OSGi uService:OSGi框架中,在OSGi bundle 启动的时候,uService 能够动态实例化那些注册为uService 服务的类。

分离抽象模式

  分离抽象有助于消除模块关系。但是,也会导致要管理更复杂的结构,使用分离抽象时,会面临灵活性和复杂性之间的取舍。通用指导原则如下:

  1. 如果依赖抽象体的所有类都在同一个模块中,那么将这些类与抽象体放在同一个模块中。
  2. 如果依赖抽象体的所有类位于多个模块中,那么将抽象体放在一个单独的模块中,这个模块与依赖抽象体的类实现了分离。包含实现的模块要依赖包含抽象体的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