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的一些JavaScript 奇技淫巧

时间:2021-11-24 19:55:37

 这里记录一下以前学习各种书籍和文章里边出现的JS的小技巧,分享给大家,也供自己查阅,同时感谢那些发现创造和分享这些技巧的前辈和大牛们。

1、遍历一个obj的属性到数组

  var a=[];
  for(a[a.length] in obj);
  return a;

  乍一看可能比较蒙,不过仔细分析还是不难理解的。常见用法是for(var key in obj),这里key初始也是undefined的,a[a.length]整体也是undefined,所以二者其实是等价的。在for循环中,obj的属性会依次赋值给key,同样,也依次赋值给a[a.length],这里length一直在变,就巧妙地挨个赋值给数组的每一个元素了。

2、重复字符串(如abc=>abcabc)

     function repeat(target,n){
return (new Array(n+1).join(target));
}

  改良版本:

     function repeat(target,n){
return Array.prototype.join.call(
{length:n+1},target);//之所以要创建带length属性的对象,是因为调用数组原型方法时,必须是一个类数组对象,而类数组对象的条件就是length为非负整数
}

  不新建数组,而是用拥有length属性的对象替代,然后调用数组的join方法,性能提升很大  

  再改进:

     var repeat=(function(){
var join=Array.prototype.join,obj={};
return function(target,n){
obj.length=n+1;
return join.call(obj,target);
}
})();

  利用闭包将对象和join方法缓存起来,不用每次都新建对象和寻找方法

3、for循环中,当第二项为false时会终止循环,这里并不一定存在比较,可以直接赋值,如果赋值为undefined之类的值时,转成bool值也为假,因此也会终止,比如遍历数组可以写成:

    for(var i=arr.length,element;element=arr[—-i];){…}

  这里,第二项一定是arr[—-i]而非arr[i--],如果是后者的话,上来就是undefined,就不会执行循环体,或者for(var i=0,element;element=arr[i++];){…}

4、NaN是JS中唯一不等于自己的值,因此可以用来判断一个变量是否真的为NaN:a!==a

5、“<”,”+”等运算符会强制符号两边的表达式执行valueOf然后比较,所以如果两边是函数或者对象,而又重写了该对象的valueOf方法,就会自动执行两边的方法。如:

    var a={valueOf:function(){console.log(“aaa”);}},b={valueOf:function(){console.log(“bbb”);}};
a<b;//会输出:aaa;bbb;false;

6、JS具备自动插入分号的能力,但是自动插入分号并不是万能的,其有三条规则:

  1)只在”}”标记之前、一个或多个换行之后以及程序输入的结尾被插入;

  2)分号只在随后的输入标记不能被解析时插入;
       这一点很重要,比如:
       a=b
       (f());
       是不会在a=b之后自动插入分号的,因为a=b(f())是可以被解析的,因此像”(“,”[“,”+”,”-“,”/“开头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上一行可能不会自动插入。
    还有一些情况,尽管不会出现解析错误,JS仍然会强制插入分号,这就是所谓的JS语法限制产生式。它不允许在两个字符间出现换行,最危险的就是return语句,如
    return 
    {};
    会被强制插入而成为
    return;
    {};
    类似的还有:throw语句、带有显示标签的break活着continue语句、后置自增或自减运算符
  3)分号不会作为分隔符在for循环空语句的头部被自动插入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在自己的js文件的最开始防御性地插入”;”,这样在合并js文件的时候就不会出问题了。
7、闭包。理解闭包需学会三个基本事实:
(1)JS允许你引用在当前函数意外定义的变量
(2)即使外部函数已经返回,当前函数仍然可以引用在外部函数所定义的变量。这是因为JS的函数值包含里比调用它们时执行所需要的代码更多的信息
(3)闭包可以更新外部变量的值。这是因为闭包存储的是外部变量的引用而非值副本。如:
function box(){
var val=undefined;
return {
set:function(x){val=x;},
get:function(){return val;}
};
}
var b=box();
b.get();//“undefined”
b.set(5);
b.get();//5

  这一点很重要,比如在函数的for循环体内返回闭包或者有闭包取for循环的计数器值,那么这个闭包取到的永远是for循环结束时i的最终值,因为闭包存储的是它的引用而非当时的值副本。

8、JS没有块级作用域,因此通常情况下函数内部的所有变量都是绑定到函数作用域的,也就是说相当于都在函数一开始就声明了的,一个例外就是try/catch中的变量是块级的,只属于try/catch块。

9、众所周知,在函数内部声明函数是可以的,但是在在函数内的局部块里声明,可能会出现问题:

function f(){return “global”;}
function test(x){
function f(){return “local”}
var result=[];
if(x){
result.push(f());
}
result.push(f());
return result;
}
test(true);//[“local”,”local”]
test(false);//[“local”]

将函数声明到if块中:

function f(){return “global”;}
function test(x){
var result=[];
if(x){
function f(){return “local”}
result.push(f());
}
result.push(f());
return result;
}
test(true);//?
test(false);//?
结果会如何呢?理论上讲,JS没有块级作用域,因此f()的作用域是整个test函数,因此合理猜测应该是与上一次输出相同,全部为”local”,可是并不是所有的JS执行环境都如此行事,有的会根据是否执行包含f的代码块来有条件地绑定函数f(绑定即意味着将该变量绑定到其最近的作用域,而赋值是发生在代码实际执行到赋值那一步的时候进行的)。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如果要声明嵌套函数,都在其富函数的最外层声明,要么就不要声明函数,而是使用var声明和函数表达式来实现:
function f(){return “global”;}
function test(x){
var result=[];
if(x){
var g=function(){return “local”}
result.push(g());
}
result.push(f());
return result;
}

10、用js创建字典的时候,如果是利用对象的方式(因为JS对象的核心是一个字符串属性名称和属性值的映射表),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原型污染,因为获取字典属性值的时候用hasOwnProperty还好,如果用for in遍历的话,不仅会遍历对象本身,包括它的原型,因此如果在其他地方污染了Object的原型,那么for in就会产生非预期的结果,这时可能会用hasOwnProperty来先检测该对象本身是否含有属性来避免原型污染,然而更极端的情况是连hasOwnProperty这个原型方法都有可能被污染。避免原型污染的方法是在创建字典对象的时候用Object.create(null)来创建一个完全空对象,这个对象没有原型,这个方法是ES5的,在没有这个方法可用的时候,最好是创建字典类,然后在字典类里用数组来存储有序集合,自己维护这个集合。

11、JS中的类数组对象可以享用数组的大部分原型方法如map等,类数组对象是指满足两个条件的对象:一是具备合理范围值内的length属性,二是length属性大于该对象的最大索引,索引是一个合理范围的证书,它的字符串表示的是对象的一个key;但是数组的一个原型方法contact是不能被类数组对象调用的,因此需要先用[].slice.call把类数组对象转换为真正的数组比如[].slice.call(arguments)。

12、并不是所有时候都需要继承,继承也不是完美的,有时候会创造比他能解决的更多的问题,特别是当层次关系没那么明显的时候,这时候应该多用结构类型(又叫鸭子类型,如果它看起来像鸭子、游泳像鸭子并且叫声像鸭子,那么它就是鸭子),用结构类型设计灵活的对象接口的时候,不需要创建类工厂来返回类的实例,而是直接返回对象,对象具备预期的方法和属性,比如:

SomeObj.someWidget=function(opts){
return {
a:blabla,
b:function(){...},
c:blabla
}
}

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dson/p/4415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