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Java代码]不要覆写静态方法

时间:2022-07-07 19:44:26

建议33: 不要覆写静态方法

我们知道在Java中可以通过覆写(Override)来增强或减弱父类的方法和行为,但覆写是针对非静态方法(也叫做实例方法,只有生成实例才能调用的方法)的,不能针对静态方法(static修饰的方法,也叫做类方法),为什么呢?我们先看一个例子,代码如下:

 public class Clien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Base base = new Sub();
//调用非静态方法
base.doAnything();
//调用静态方法
base.doSomething();
}
} class Base{
//父类静态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doSomething(){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父类静态方法");
} //父类非静态方法
public void doAnything(){
System.out.println("我是父类非静态方法");
}
} class Sub extends Base{
//子类同名、同参数的静态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doSomething(){
System.out.println("我是子类静态方法");
}
//覆写父类的非静态方法
@Override
public void doAnything(){
System.out.println("我是子类非静态方法");
}
}

运行输出:

我是子类非静态方法
我是父类静态方法

这个结果很让人困惑,同样是调用子类方法,一个执行了子类方法,一个执行了父类方法,两者的差别仅仅是有无static修饰,却得到不同的输出结果,原因何在呢?

我们知道一个实例对象有两个类型:表面类型(Apparent Type)和实际类型(Actual Type),表面类型是声明时的类型,实际类型是对象产生时的类型,比如我们例子,变量base的表面类型是Base,实际类型是Sub。对于非静态方法,它是根据对象的实际类型来执行的,也就是执行了Sub类中的doAnything方法。而对于静态方法来说就比较特殊了,首先静态方法不依赖实例对象,它是通过类名访问的;其次,可以通过对象访问静态方法,如果是通过对象调用静态方法,JVM则会通过对象的表面类型查找到静态方法的入口,继而执行之。因此上面的程序打印出“我是父类静态方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子类中构建与父类相同的方法名、输入参数、输出参数、访问权限(权限可以扩大),并且父类、子类都是静态方法,此种行为叫做隐藏(Hide),它与覆写有两点不同:

表现形式不同。隐藏用于静态方法,覆写用于非静态方法。在代码上的表现是:@Override注解可以用于覆写,不能用于隐藏。

职责不同。隐藏的目的是为了抛弃父类静态方法,重现子类方法,例如我们的例子,Sub.doSomething的出现是为了遮盖父类的Base.doSomething方法,也就是期望父类的静态方法不要破坏子类的业务行为;而覆写则是将父类的行为增强或减弱,延续父类的职责。

解释了这么多,我们回头看一下本建议的标题:静态方法不能覆写,可以再续上一句话,虽然不能覆写,但是可以隐藏。顺便说一下,通过实例对象访问静态方法或静态属性不是好习惯,它给代码带来了“坏味道”,建议读者阅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