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

时间:2023-01-21 14:41:18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有一个内存区域是常量存储区。不同于栈和堆,那么这里的对象的创建和销毁是怎么进行的?

21 个解决方案

#1


局部内部类它还是类 它的生命周期要比局部变量长

和类对象一致吧

#2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应该可以理解为 final 的对的生命周期同类的生命周期相同.

#3


学习中...............

#4


学习ing

#5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这句挺别扭,不明白啥意思.
学习......

#6


final的生存周期应该和声明它的类一样吧。

#7


Java中没必要讨论常量存储区,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在类中定义的。所以所有的东西都是类被加载了之后才存在,而非静态的东西还要进一步等到对象被创建之后才存在。所以对程序员而言,没有随着程序加载就直接存在的东西。

我也不清楚Java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必须用个final。因为对于Java来讲,所有的对象都是在没有任何引用时才被GC回收的。

或许,这有利用GC的设计吧。。

#8


学习了

#9



class Outer{
final int i1 = 1;
void f(){
final int i2 = 1;
int i3 = 1;
class Inner{
void f(){
i1 = 2;
i2 = 2;
//i3 = 2; 不能访问非final局部变量
}
}
}
}


谢谢大家的回帖,有的人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指的不是i1,我指的是i2。
i1是类Outer的字段。
i2总不能说是随类Outer的生命周期一起的吧。

这里不能访问i3我可以理解,因为i3在Outer.f方法结束后就没有了,i3的生命周期在Ourter.f内,而类Inner
并不是Outer.f结束后就没有。
所以“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这句话解释了为什么i2就可以访问。
所以我想问问有关final对象在常量区里的生命周期是怎样进行的。

#10


关注···

#11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许多的JAVA书,这个问题都是“含含糊糊”的。
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那么 为什么要加上一个final呢?
2)原因是:编译程序实现上的困难, 难在何处:内部类对象的生命周期会超过局部变量的生命期。为什么?表现在:局部变量的生命期:当该 方法被调用时,该方法中的 局部变量在栈中被创建(诞生),当方 法调用结束时(执行完毕),退栈,这些 局部变量全部死亡。而:内部类对象生命期,与其它类一样,当创建一个该局部类对象后, 只有没有其它人再引用它时,它 才能死亡。完全可能:一个方法已调用结束(局部变量已死亡),但该局部类的对象仍然活着。即: 局部类的对象生命期会超过局部变量
3)退一万步:局部类的对象生命期会超过局部变量又怎样?问题的真正核心是: 如果:局部内部类的对象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 那么:只要局部内部类对象还活着,则: 栈中的那些它要访问的局部变量就不能“死亡”(否则:它都死了,还访问个什么呢?),这就是说:局部变量的生命期 至少等于或大于局部内部类对象的生命期。而: 正是这一点是不可能做到的
4)但是从理论上:局部内部类的对象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所以: 经过努力,达到一个折中结果:即:局部内部类的对象 可以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只要这个变量被 定义为final.那么:为什么定义为final变可以呢?定义为final后,编译程序就好实现了: 具体实现方法是:将所有的局部内部类对象要访问的final型局部变量,都成员该内部类对象中的一个数据成员。这样,即使栈中局部变量(含final)已死亡,但由于它是final,其值永不变,因而局部内部类对象在变量死亡后,照样可以访问final型局部变量。

以上仅供你参考

#12


答:归纳上述回答的真正核心是:局部内部类对象中 包含有要访问的final型局部变量的一个拷贝,成为它的数据成员。因此,正是 在这个意义上,final型局部变量的生命期,超过其方法的一次调用。严格来说,方法调用结束,所有的局部变量(含final)全死亡了。但: 局部内部类对象中有final型局部变量的拷贝。

#13


引用 11 楼 jiangnaisong 的回复: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许多的JAVA书,这个问题都是“含含糊糊”的。
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

好抽象,不过还是体会出了一点东西。

#14


引用 11 楼 jiangnaisong 的回复: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这个问题JAVA核心技术上倒是讲过的。

#15


引用 11 楼 jiangnaisong 的回复: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许多的JAVA书,这个问题都是“含含糊糊”的。 
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


我想说既然是final修饰的就应该是常量啊,常量可以修改?

#16


不管对象是不是final,他的生命周期都是 new开始,垃圾回收结束。
不管变量是不是final,他的生命周期都在于{}中。

类对象(class对象)与其它对象不同,类对象的生命周期 开始于类被加到内存中那一刻,结束于垃圾回收。
类变量(static)与类对象的生命周期相同。

#17


引用 2 楼 caoyinghui1986 的回复: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应该可以理解为 final 的对的生命周期同类的生命周期相同. 

#18


谢谢 云上飞翔 兄。
不管是是不是这样实现的,你给出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结贴。

#19


我感觉11楼的兄弟说的非常有道理!

#20


非常感谢云上飞翔兄弟的讲解
呵呵,受教了

#21


谢谢11楼的高手!讲的很好。

#1


局部内部类它还是类 它的生命周期要比局部变量长

和类对象一致吧

#2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应该可以理解为 final 的对的生命周期同类的生命周期相同.

#3


学习中...............

#4


学习ing

#5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这句挺别扭,不明白啥意思.
学习......

#6


final的生存周期应该和声明它的类一样吧。

#7


Java中没必要讨论常量存储区,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在类中定义的。所以所有的东西都是类被加载了之后才存在,而非静态的东西还要进一步等到对象被创建之后才存在。所以对程序员而言,没有随着程序加载就直接存在的东西。

我也不清楚Java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必须用个final。因为对于Java来讲,所有的对象都是在没有任何引用时才被GC回收的。

或许,这有利用GC的设计吧。。

#8


学习了

#9



class Outer{
final int i1 = 1;
void f(){
final int i2 = 1;
int i3 = 1;
class Inner{
void f(){
i1 = 2;
i2 = 2;
//i3 = 2; 不能访问非final局部变量
}
}
}
}


谢谢大家的回帖,有的人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指的不是i1,我指的是i2。
i1是类Outer的字段。
i2总不能说是随类Outer的生命周期一起的吧。

这里不能访问i3我可以理解,因为i3在Outer.f方法结束后就没有了,i3的生命周期在Ourter.f内,而类Inner
并不是Outer.f结束后就没有。
所以“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这句话解释了为什么i2就可以访问。
所以我想问问有关final对象在常量区里的生命周期是怎样进行的。

#10


关注···

#11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许多的JAVA书,这个问题都是“含含糊糊”的。
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那么 为什么要加上一个final呢?
2)原因是:编译程序实现上的困难, 难在何处:内部类对象的生命周期会超过局部变量的生命期。为什么?表现在:局部变量的生命期:当该 方法被调用时,该方法中的 局部变量在栈中被创建(诞生),当方 法调用结束时(执行完毕),退栈,这些 局部变量全部死亡。而:内部类对象生命期,与其它类一样,当创建一个该局部类对象后, 只有没有其它人再引用它时,它 才能死亡。完全可能:一个方法已调用结束(局部变量已死亡),但该局部类的对象仍然活着。即: 局部类的对象生命期会超过局部变量
3)退一万步:局部类的对象生命期会超过局部变量又怎样?问题的真正核心是: 如果:局部内部类的对象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 那么:只要局部内部类对象还活着,则: 栈中的那些它要访问的局部变量就不能“死亡”(否则:它都死了,还访问个什么呢?),这就是说:局部变量的生命期 至少等于或大于局部内部类对象的生命期。而: 正是这一点是不可能做到的
4)但是从理论上:局部内部类的对象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所以: 经过努力,达到一个折中结果:即:局部内部类的对象 可以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只要这个变量被 定义为final.那么:为什么定义为final变可以呢?定义为final后,编译程序就好实现了: 具体实现方法是:将所有的局部内部类对象要访问的final型局部变量,都成员该内部类对象中的一个数据成员。这样,即使栈中局部变量(含final)已死亡,但由于它是final,其值永不变,因而局部内部类对象在变量死亡后,照样可以访问final型局部变量。

以上仅供你参考

#12


答:归纳上述回答的真正核心是:局部内部类对象中 包含有要访问的final型局部变量的一个拷贝,成为它的数据成员。因此,正是 在这个意义上,final型局部变量的生命期,超过其方法的一次调用。严格来说,方法调用结束,所有的局部变量(含final)全死亡了。但: 局部内部类对象中有final型局部变量的拷贝。

#13


引用 11 楼 jiangnaisong 的回复: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许多的JAVA书,这个问题都是“含含糊糊”的。
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是天经地义的。…

好抽象,不过还是体会出了一点东西。

#14


引用 11 楼 jiangnaisong 的回复: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这个问题JAVA核心技术上倒是讲过的。

#15


引用 11 楼 jiangnaisong 的回复:
引用楼主 aipb2008 的帖子:
今天看到,局部内部类要使用局部变量,那么这个局部变量必须是final的  
原因是final的使这个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超越了这个方法。  


我的问题是: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许多的JAVA书,这个问题都是“含含糊糊”的。 
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


我想说既然是final修饰的就应该是常量啊,常量可以修改?

#16


不管对象是不是final,他的生命周期都是 new开始,垃圾回收结束。
不管变量是不是final,他的生命周期都在于{}中。

类对象(class对象)与其它对象不同,类对象的生命周期 开始于类被加到内存中那一刻,结束于垃圾回收。
类变量(static)与类对象的生命周期相同。

#17


引用 2 楼 caoyinghui1986 的回复:
final对象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可以超越定义这个对象的方法?  
应该可以理解为 final 的对的生命周期同类的生命周期相同. 

#18


谢谢 云上飞翔 兄。
不管是是不是这样实现的,你给出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结贴。

#19


我感觉11楼的兄弟说的非常有道理!

#20


非常感谢云上飞翔兄弟的讲解
呵呵,受教了

#21


谢谢11楼的高手!讲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