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数据库管理系统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
(1) 构造数据库的难易程度。
需要分析数据库管理系统有没有范式的要求,即是否必须按照系统所规定的数据模型分析现实世界,建立相应的模型;数据库管理语句是否符合国际标准,符合国际标准则便于系统的维护、开发、移植;有没有面向用户的易用的开发工具;所支持的数据库容量,数据库的容量特性决定了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使用范围。
(2) 程序开发的难易程度。
有无计算机辅助软件工程工具CASE——计算机辅助软件工程工具可以帮助开发者根据软件工程的方法提供各开发阶段的维护、编码环境,便于复杂软件的开发、维护。有无第四代语言的开发平台——第四代语言具有非过程语言的设计方法,用户不需编写复杂的过程性代码,易学、易懂、易维护。有无面向对象的设计平台——面向对象的设计思想十分接近人类的逻辑思维方式,便于开发和维护。对多媒体数据类型的支持——多媒体数据需求是今后发展的趋势,支持多媒体数据类型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必将减少应用程序的开发和维护工作。
(3)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性能分析。
包括性能评估(响应时间、数据单位时间吞吐量)、性能监控(内外存使用情况、系统输入/输出速率、SQL语句的执行,数据库元组控制)、性能管理(参数设定与调整)。
(4) 对分布式应用的支持。
包括数据透明与网络透明程度。数据透明是指用户在应用中不需指出数据在网络中的什么节点上,数据库管理系统可以自动搜索网络,提取所需数据;网络透明是指用户在应用中无需指出网络所采用的协议。数据库管理系统自动将数据包转换成相应的协议数据。
(5)并行处理能力。
支持多CPU模式的系统(SMP,CLUSTER,MPP),负载的分配形式,并行处理的颗粒度、范围。
(6) 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
可移植性指垂直扩展和水平扩展能力。垂直扩展要求新平台能够支持低版本的平台,数据库客户机/服务器机制支持集中式管理模式,这样保证用户以前的投资和系统;水平扩展要求满足硬件上的扩展,支持从单CPU模式转换成多CPU并行机模式( SMP, CLUSTER, MPP)
(7)数据完整性约束。
数据完整性指数据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保护,包括实体完整性、参照完整性、复杂的事务规则。
(8)并发控制功能。
对于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发控制功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面临的是多任务分布环境,可能会有多个用户点在同一时刻对同一数据进行读或写操作,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需要由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并发控制功能来完成。评价并发控制的标准应从下面几方面加以考虑:
保证查询结果一致性方法
数据锁的颗粒度(数据锁的控制范围,表、页、元组等)
数据锁的升级管理功能
(9) 容错能力。
异常情况下对数据的容错处理。评价标准:硬件的容错,有无磁盘镜象处理功能软件的容错,有无软件方法
(10) 安全性控制
包括安全保密的程度(帐户管理、用户权限、网络安全控制、数据约束)
(11) 支持多种文字处理能力
包括数据库描述语言的多种文字处理能力(表名、域名、数据)和数据库开发工具对多种文字的支持能力。
(12)数据恢复的能力
当突然停电、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失效、病毒或严重错误操作时,系统应提供恢复数据库的功能,如定期转存、恢复备份、回滚等,使系统有能力将数据库恢复到损坏以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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