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件:就是文档或浏览器窗口中发生的一些特定的交互瞬间。
tips:js和xhtml的交互是通过当用户或浏览器操作网页时发生的事件来处理的。
1.1 事件流:即事件的顺序。
事件冒泡:事件从事件发生的目标最内部开始触发,向上触发到最外部(document对象)。
事件捕获:事件捕获正好与冒泡相反。它的事件触发顺序是从最外层的对象(document对象)到最里层的对象。
DOM事件流:dom同时支持事件捕获和事件冒泡,但事件捕获先发生。
1.2 事件处理程序/监听器
定义:为响应一个事件而被调用的函数称为事件处理程序(DOM中叫事件监听器)。
两种指派方式:1.传统事件处理程序指派方法。(DOM0) 2.现代事件处理程序指派方法。
1.传统事件处理程序指派方法。(DOM0):为一个事件指派一个事件处理程序。
1)在js中指定事件处理程序。
eg:
var odiv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iv1");
odiv.onclick = function(){
alert("我被点击了"); //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必须全部小写。
}
tips:1.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必须全部小写。
2.在绑定事件处理程序到事件属性时,只能引用函数的名称,后面不能加括号。若加括号则表示立即执行函数。
3.不管函数是如何定义的,必须确保在XHTML元素被添加到DOM之前。登记事件处理程序。即js写到后面,保证节点已经加载定义了。
2.现代事件处理程序指派方法。:为一个事件指派多个事件处理程序。 //有兼容性问题。
1)IE浏览器
attachEvent()用于将一个事件处理程序绑定到一个事件。
detachEvent()用于解除事件处理程序的绑定。
[object].attachEvent(“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函数)
[object].detachEvent(“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函数)
2)DOM //即是DOM2
DOM中使用addEventListener()和removeEvenList() 方法完成事件处理程序指派和删除的任务。
有三个参数 事件的名称,要指派的函数 ,是否处理程序要用在冒泡或捕获阶段。
第三个参数为true,用在捕获阶段,是则false用在冒泡阶段。
[object].addEventListener(“事件名称”,函数名,bCapture)
[object].removeEvenList()(“事件名称”,函数名,bCapture)
****(重要)兼容性问题的解决:
if(document.addEventListener){ //DOM
odiv.addEventListener("click",fnclick1,true);
}
else if(document.attachEvent){ //IE
odiv.attachEvent("onclick",fnclick1)
}
2 Event对象
tips:Event 对象代表事件的状态。
比如事件在其中发生的元素、键盘按键的状态、鼠标的位置、鼠标按钮的状态。
事件通常与函数结合使用,函数不会在事件发生前被执行!
2.1 定位:
1.ie中:event对象是window对象的一个属性。
必须如下执行:
odiv.onclick = function(){
var oevent =window.event;
}
2.DOM中:event对象只能作为仅有的参数传给事件处理程序。
必须如下执行:
odiv.onclick = function (oEvent){};
2.2 属性和方法
1)ie中event属性和方法:
2)dom中event属性和方法:
3 事件类型:
1.鼠标事件:click dbclick mousedown mouseout mouseover mouseup mousemove
2.键盘事件:keydown keypress keyup
3.HTML事件:load unload change scroll focus bl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