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善良”,即:说话办事以善为本,积善成德从一而终,不做损人利己之事。
第二条“孝顺”,即:对待父母心存感恩,尽其所能养老送终,不做不恭不敬之事。
第三条“慈爱”,即:待儿待女舐犊情深,含辛茹苦操劳一生,不做疏于养教之事。
第四条“节俭”,即:时时处处精打细算,穷时富时一成不变,不做大手大脚之事。
第五条“诚实”,即:为人处事实心实意,童叟无欺抱诚守真,不做心口不一之事。
第六条“慎行”,即:怀德自重小心谨慎,循规蹈矩严守本分,不做有违礼法之事。
第七条“有志向”,即:有抱负、有追求,不畏难、不苟安,不做得过且过之事。
第八条“有恒心”,即:有耐力、有韧劲,不朝三、不暮四,不做虎头蛇尾之事。
第九条“能吃苦”,即:恳下苦、恳出力,不偷懒、不耍奸,不做游手好闲之事。
第十条“守信用”,即:言必行、行必果,不妄言、不蒙骗,不做言而无信之事。
第十一条“能容人”,即:能容言、能容事,有大局、有胸襟,不做吹毛求疵之事。
第十二条“知感恩”,即:有良心、明事理,不忘本、不负义,不做过河拆桥之事。
——摘自梁志祥所著《我的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