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第一感觉是:谁搬得多谁的绩效就高。
如果用这样的标准来进行评价,最直接的结果便是所有人不再“搬”砖头,而是直接把砖头扔到目的地。因为没有其他限制,所以这样做是符合评价标准的,但是一地碎砖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
那好,再加一个标准,要求碎砖的比例不能超过一定程度。
工人开始嘀咕了,即使一直小心翼翼地搬砖头,也难免会损坏一些砖头,如果运气不好损坏的多了一些怎么办?岂不是意味着白忙活了?
于是,我们再加入一些较为有弹性的评价机制:积分制。对每一次搬砖任务进行评分,每季度根据个人总分进行排名来评价绩效。
此时又有工人*,身体瘦弱的工人效率显然比不上身体强壮的,这样的评比是在打击前者的积极性。
不过,我们不能搞大锅饭式的评比,平等不等于均等。但是我们必须保证弱势工人的基本权益。
所以,我们考虑仅对排名靠前的工人进行奖励,其他同等对待。
结果,渐渐地有些工人不再积极工作,因为他做与不做差别不大,虽然不能得到奖励,但是也能维持生活。
最后,我们再加入淘汰机制,排名末尾的工人会面临解雇的危险。
目前还没有出现不良的现象。
by 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