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想起了巧克力,更想起了“菲的巧克力”。哎,只觉得光阴似箭,一晃,我已经过了巧克力的年纪了。
在大二的时候认识了菲,象我们整天把电脑当成小老婆的人,总是习惯通过电脑来认识一些朋友,菲也不例外。某一日,她出现了我所在的机房里面,于是她的QQ号码就被记下来了。经过一年的接触,总算认识了并且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起自修吃饭,一快聊天喝酒。。我也知道她喜欢的一个家伙是管理学院的师兄,并且这个师兄被她称为王子。想到这里,我想我自己总是青蛙的命吧。但是这个所谓的王子是一个风流人物,女朋友经常换,菲是很固执的,她认为既然得不到王子的青睐,那也要和王子捆绑在一起,于是菲在EMAIL都称王子为哥哥。
而我那时候正在忙于处理从老师那接过来的项目,忙碌着。菲看到我天天对着电脑,于是送我个水杯,上面写着WOOF,画着一之大肥猫,这个猫就象我。送给我的时候,菲说“你每天都要用这个被子喝水哦!”让我很感动。
由于一些意外的事情,菲没有来我所在的机房上网,而是在学校门口的网吧里,有一天,我10点下班时和她开玩笑“都10点了,小心路上的坏蛋”,她回“那你送我回家吧!”,于是我就成了护花使者,每天都要走3个工交站送她回家,然后爬门回学校。有时候晚上也还在江滨玩到12点聊着小小的事情,那时至少我是喜欢她的,但自己又想自己都要毕业的人了,所以也不想来一次没有未来的感情。这个想法占据了我的心头,我的结论是我还是不够喜欢她。
她是成教的,我大四上快过年的时候,她已经考完试了,她对我说“她本来可以回家的,而且有人帮她出车费,可是放心不下一头猪”。我木肋,这是什么意思,喜欢我么?那我要怎么办。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办。
在有一次走路经过校门口超市的路上,菲说“我要送你我的巧克力”。于是她冲到超市里买了一支巧克力,上面写着“飞的巧克力”。我开玩笑说:真厉害,现在开始帮巧克力做广告了。
女人是善变的,她今天喜欢西瓜,明天可能就喜欢上了冬瓜。春节假期完到学校正好是情人节,我约她吃饭,本来说好12点见面的,可是等到12点30,人没有出现,电话也占线。我自己先填饱肚子。
回到宿舍已经13点。她打电话过来说“对不起!刚才电话”,问我吃了没有?我说吃了。“是王子的电话吧?”“是的,他现在在北京工作”。我知道王子的出现可以让她高兴得几天不吃饭,而我也知道我只是王子暗淡时候的替代品,或者说是假想的王子。可是我是地道的青蛙王子。
王子的再次出现和菲的固执把我刚从骨头里蹦出来求爱的勇气冲到九霄云外。我想我还是抱着我的小老婆吧,毕竟小老婆不会有王子,因为我就是王子。
有时想,要是在江滨大道能够握住菲的小手说声我爱你,那又会什么样的情境,呵呵 事情过去了,留下回忆吧。兄弟们,记得如果有MM送你巧克力的时候,无论如何,都要表示出你真实的情感。